泰决咨办〔2018〕2号 2018年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招标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以思想解放为先导,以“六个高质量”为追求,交好泰州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五张答卷”,根据《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在广泛征集选题的基础上,经过听取市领导及有关部门、省市专家意见等程序,经研究,现将2018年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下半年)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招标选题 详见附件 二、应标要求 (一)课题研究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增强政治性、针对性、创新性、超前性、协同性,贴近中国乃至全球发展大势、贴近事物发展规律、贴近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贴近基层发展实际、贴近发展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努力为交好泰州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五张答卷”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研究必须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运用系统化思维,找准“真问题”,杜绝“空对策”,凸显研究成果的应用性、实效性、可操作性。 (三)请在泰州社科网(/)下载课题申报表并按要求填写,于9月1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江苏省社科院泰州分院,逾期不予受理。 三、课题经费 详见《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四、相关事项 (一)课题管理办公室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专家评标,确定并发布各立项课题负责人,与课题负责人签订《课题协议书》。 (二)课题一经立项,不得随意变更题目。如需变更,课题负责人须在课题立项后两周内向课题管理办公室提交《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题目变更审批表》,经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视为不履行课题协议并承担相应责任,课题管理办公室有权立即解除《课题协议书》。 (三)根据课题研究难易程度确定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个月(特殊约定的除外),未能在规定或约定时间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须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如无充分理由,每拖延一天,扣减课题研究经费1%,逾期一个月以上的取消立项资格并解除《课题协议书》,同时取消其本年度申报社科类市级课题资格。 (四)凡具有违背党性原则或抄袭他人成果及其他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课题立项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社科类市级课题。 五、通讯联络 地 址:泰州市鼓楼南路299号4楼402室 电 话:0523—86059226;0523—86059200(传真) 邮 箱:tzsjkt@163.com 联系人:陈述飞 附件:2018年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下半年)招标选题).doc
课题申请书——2018年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doc
泰州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 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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