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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明代泰州“於(淤)溪
发布时间:2024-09-02 16:40 信息来源:社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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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80年代初,泰县地名委员会编印的《江苏省泰县地名录》认为:“淤溪,县城西北17公里,旧由五条河(溪)交汇于此淤积而成,故名。”《汉语大字典》中“淤”字有六种解释:①水中沉淀的泥沙等;②水中陆地,泥沙冲积成的地带;③污浊;④水内泥沙壅塞而不流畅;⑤同“瘀”,血液凝滞不通;⑥通“饫(yù)”,饱足。泰县地名录中的“淤溪”释义明显基于上述“淤”字的第四个字面,但与史实有所出入。

  就笔者目力所及,较早出现于历史文献中的是“於溪”,而非“淤溪”,明正德六年(1511)重校刊行的《正德会典》记录了扬州府的六个河泊所名称,其中之一即为泰州“於溪薄湖河泊所”。有明一代,文献或写作“於溪”,或称之为“淤溪”。嘉靖十三年(1534)刊刻的《南畿志》与《正德会典》一般写作“於溪薄湖河泊所”。嘉靖二十一年刊刻的《惟扬志》则有两种说法:卷一“郡邑古今图”中标注为“於溪河泊所”,卷之七“公署志”中则写作“淤溪薄湖河泊所”。万历十年(1582)的《明神宗显皇帝实录》中有“淤溪、秦潼、艾陵、葑子诸湖之水北淹民田亿千万顷”之语;万历十五年《万历重修会典》刊行,扬州府仅存泰州一处河泊所,其名为“於溪河泊所”;万历二十三年刊刻的州人陈应芳所著《敬止集》则称之为“淤溪湖”。《【崇祯】泰州志》如《【嘉靖】惟扬志》一般存在两种说法:卷首“四境图”中亦标注为“淤溪湖”;卷二“建置志”则基本上沿用《了正德会典》中的称谓,仅有一字之差,“於”写作“淤”。另外,《【崇祯】泰州志》卷一“职方志”之“形胜”目中交代了“淤溪”的来历:“於祈湖,一名淤溪河,州治东北三十里,水下流入鸡雀湖,按阮胜之记云侧有於祈村,故名。”其中,“阮胜之记”指南朝阮胜之撰《南兖州记》,当时海陵县地属南兖州。“於溪河(湖)”为“於祈湖”的别名,“於祈湖”则因“於祈村”而得名,从地名语源角度看,“於溪”这个专名更合理些。

  “於(淤)溪”不仅仅是河湖的专名,也是“河泊所”这个机构的专名,见证了明代泰州渔业的辉煌。元代创设“河泊所”、征收“河泊课”,属于“额外课”之一;但在全国范围内系统地设置河泊所,则自明代始。明初扬州府共设有6个河泊所,分属江都县、兴化县、高邮州、通州、泰州、宝应县;至明代后期万历中叶时,扬州府的6个河泊所中,仅泰州河泊所仍存,其他5所均已裁革。泰州河泊所设河泊官一名,又称河泊所大使;吏员一名,称为攒典。  由于明代泰州境内有较为宽广的於(淤)溪湖水域,故“於(淤)溪薄湖河泊所”的渔业生产达到相当规模,渔业经济颇为发达,这从《【崇祯】泰州志中记载的泰州所征极为可观的鱼课各项即可说明:於溪薄湖河泊所采办獐皮1000张、蓝靛4200斤、蒲草3070斤、药材共141斤、黄麻2632斤、白麻16044斤、鱼腺胶344斤、鹅翎毛110136根,岁额杂课钞并日收课钞共62696贯640文。上述的白麻一项占当时扬州府总数的近80 %, 鱼线胶、翎毛二项均占扬州府总数的40 %以上,课钞一项也占扬州府总数的近30%。这也是扬州府其他5所均已裁革而泰州“於(淤)溪薄湖河泊所”于明后期独存的最好说明。除此之外, 还有河泊所人丁出办银,原额人丁3206丁,每丁实征银0.36两,共银983.5两,闰年加征3.8两。《【崇祯】泰州志》卷三“赋役志”中,“於(淤)溪薄湖河泊所”人丁每丁派征银额几为其他户籍人丁(如民户丁)的2倍,由此可见渔业征税比其他行业征税重得多,户的税课负担远较其他为重;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於(淤)溪薄湖河泊所”所辖水域渔业经济的发达,因为如果其渔业经济发展程度不高,较其他业种为弱,那么其高课税就不可能维持下去。

  明代河泊所的主要功能就是管理渔业课税的征解及籍定、编审渔业人户两大事务。明初对在全国各地水域专门从事渔业生产的渔民进行定籍,成立了专门的渔户户籍,渔户户籍与军户、匠户等户籍一样属于世袭性质。渔户的管理也有同民户里甲相似的一套制度,设有网首、小甲等,泰州“於(淤)溪薄湖河泊所”所辖渔户更直接编为六里,城中又有船户四里,与民户里甲制度无异;渔户牌甲或保甲中选出的牌长、保长、甲长或称网首、催首、业甲、小甲等,其职任除协同官方管理渔民外,主要即负责征收各自所辖渔户应缴纳的渔业税贡。崇祯年间泰州“於(淤)溪薄湖河泊所”所辖里图户口有六里,另外在城里图户口六里中又有船户四里;如此,则船民渔户共十里。泰州所辖五乡二十六都十二场并在城及河泊所人户共有一百八十九里;以此计算,泰州渔户人口居总人口的5%有余。

  清前期,泰州“於(淤)溪薄湖河泊所”裁撤,“淤溪”与“河泊所”逐渐演变为地名。民国夏兆麟《吴陵野纪》载:“河泊所为旧官署名,明置,掌收渔课,其缺久废,今城北有河泊所巷,其旧官署所在之地欤。”早在清道光、咸丰时,州人赵瑜即作有“竹枝词”咏怀河泊所巷:“官衔名巷岂无因,怀古悠然一怆神。绝世风流河泊所,当年毕竟住河人。”2013年12月,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第一批泰州市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其中“政区”类有姜堰区的“淤溪”,“街、巷、路”类有海陵区的“河泊所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