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行政管理学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212005108259506,法定代表人:王群,2014年3月在泰州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注册资金3万元,业务主管单位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本组织发起人为李志高、潘时常、杨歆、孙玲芳、韦宝平。原有会员157个(其中,个人会员150名,单位会员7个)。截至2026年8月,155个会员(其中,个人会员148名,单位会员7个)已连续10年以上不参加活动,依章程视为自动退会。本组织实有会员2个(其中,个人会员2名,单位会员0家),已不符合法人登记基本条件,且无法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本组织经业务主管单位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审查同意,决定自行解散,拟依法向泰州市民政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鉴于本组织实有会员人数无法达到章程规定的履行民主程序的条件,会员代表大会无法提出终止动议、作出终止决议,本组织全体剩余成员现将解散事宜公告如下: 一、泰州市行政管理学会从即日起解散,其设立的党组织、内设机构、分支机构等一并解散。泰州市行政管理学会所有的业务活动、财务活动、项目活动终止,与所有组织和个人的合作交流终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再以泰州市行政管理学会名义开展活动。 二、泰州市行政管理学会无对外信息发布平台。 三、泰州市行政管理学会将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告清算事宜。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业务主管单位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登记管理机关泰州市民政局的监督下,用于发展与本社会组织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慈善事业。 四、泰州市行政管理学会郑重承诺:已尽职履行信息披露和通知义务,充分保障全体会员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等各项权利。本公告全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组织的现状和全体剩余会员的共同意志。本组织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无任何恶意逃废债特别是恶意逃废职工债务或任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行为。本组织自行承担全部相关法律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规定的信用约束和惩戒。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后,本组织将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泰州市行政管理学会 2026年9月1日 联系人:吴玉婷 联系方式:186052310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