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二三产融合,是以农业为基本依托,通过产业联动、产业集聚、技术渗透、体制创新等方式,将资本、技术以及资源要素进行跨界集约化配置,使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及农产品市场服务业有机地整合在一起,创新生产方式、经营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最终实现农业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扩展和农民收入增加。近年来,我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大育强产业主体,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1.发展壮大主体,培育产业核心力量 一是做强农业龙头企业。组织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和销售收入“双倍增”计划,目前全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保有量达到410家,其中:国家级6家、省级71家、市级333家。加强财政扶持,落实好龙头企业双倍增扶持政策,近两年奖补农业龙头企业累计1409万元。二是招引建设重大项目。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突破年”“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提质增效年”等活动,2020年以来,全市累计实施农业农村重大项目348个,完成投资235.7亿元。建立政策引导、挂钩联系和考核评估机制,深入推进农业重大项目建设。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总规模2亿元,以股权投资方式加强重大项目发展支撑,首批股权投资4000万元。三是培育发展产业化联合体。加强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农户的利益联结,实现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利益共享、抱团发展,让农民更多共享产业增值收益。全市共建成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88家,其中:省级22家,市级66家。 2.打造产业载体,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一是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围绕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聚焦延链、补链、壮链、优链,制定出台《泰州市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着力构建“2+N”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格局,重点打造优质粮油、特色水产、规模畜禽、健康食品、绿色果蔬和休闲农业等六条农业全产业链,培育一批新兴农业全产业链。二是做强农业园区。启动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提档升级行动,全市2个园区获批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8个园区认定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6个加工集中区被认定为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形成了“2+8+73”国家、省、市三级现代农业园区集聚发展格局。三是搭建研发平台。强化产学研融合,促进园区与农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建设中国农业大学(兴化)健康食品产业研究院等3个高水平产学研合作载体,建成国家农业科学实验站等18个高水平研发平台。四是培育示范村镇。建设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6个,培育市级以上“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24个,其中:国家级20个,市级104个。2023年,我市4个镇和3个村被推介为2022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产值超十亿元镇和超亿元村。 3.发展休闲农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培育壮大休闲农业主体。着力提升全市农业文化旅游发展质态,促进市场竞争力提升。获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2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5个,省乡村休闲旅游农业特色模式(项目)和乡村休闲运动基地19个。持续推进全市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积极推动兴化市陈杨村、靖江市东进村入选省乡村旅游重点村,泰兴市吴榨村、兴化市唐庄村入选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培育单位。以品牌创建推动乡村旅游环境的优化,做精乡村特色产业、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培育乡村文旅人才,赋能乡村振兴。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5家,江苏省乡村旅游重点村7家,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培育单位2家,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多次获得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推广。二是积极举办休闲农业活动。重点打造兴化市千垛菜花旅游节、姜堰区溱潼会船节等重大农事节庆活动。充分利用“苏韵乡情”影响力,举办“苏韵乡情”乡村休闲旅游农业泰州专场推介活动,获评“苏韵乡情 百优乡产”6个。三是强化休闲农业宣传。持续开展“春观花、夏纳凉、秋采摘、冬农趣”系列推介活动,评选推介21个“农文旅”融合典型21个。兴化市垛田菜花景区和溱潼会船节多次亮相央视各档节目;兴化龙香芋等休闲农业产品入选央视《舌尖上的中国》,知名度传遍全国。 4.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产业竞争力 一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建设,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强质量追溯管理,加快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格执法监管,力争2024年各市(区)均达到省级以上农安县标准,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二是建立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推进标准化、绿色化生产,加大生态循环种养模式、绿色防控、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力度,以标准化生产提升产品质量,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确保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三是组织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鼓励和扶持地方培育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引导企业与农户等共创企业品牌,打响一批泰州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业企业品牌。全市拥有11件农产品地理标志、17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兴化大闸蟹”“溱湖簖蟹”“姜堰大米”“泰兴江沙蟹”“泰兴香荷芋”“靖江香沙芋”陆续获批实施国家或省级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 5.强化规划引领,突出要素保障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新增跟着存量走、计划跟着效率走”的要素保障原则,乡村产业项目用地选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对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覆盖不到的地方,积极组织乡镇和村(社区)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积极构建“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的乡村规划体系。2023年我市共编制发展类村庄规划100个,为项目用地提供坚实的规划支撑。二是科学确定项目清单。年初,我市摸排全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对各地上报的乡村产业项目进行筛选和甄别,建立市级项目库清单。对尚未签订投资意向书的虚假项目一律不予入库,对于项目选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一律不得入库,对于选址位置不符合属地国土空间规划的地块不得入库。最终确定26个项目允许入库,从项目的源头保障项目落地实施的可行性。三是预留专项用地计划。自2019年以来,我市每年从省下达我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单列不低于5%的用地计划专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和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项目用地。对于投资金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外币投资超过3000万美元的项目,积极上争列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用地计划由省直接保障;其他项目用市本级预留专项用地计划予以保障,确保每一个好项目不因用地计划不足而无法落地。四是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我市对依托农业生产为主的设施用地或配套用地,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基础上,按照设施农业用地进行备案。同时,做好设施农用地备案信息录入全省设施农业用地信息备案系统,强化后期督查、巡查跟踪监管,确保农业项目高效使用、不改变用途。 6.优化服务供给,推进农村商贸发展 一是改善经营环境。大力支持乡镇农贸(集贸)市场改造,改善乡镇农贸市场消费体验,保障村民“菜篮子”。兴化市安丰镇惠丰生活广场改造项目通过完善市场配套设施、改善经营环境、丰富市场业态,打造集农产品、日用品和其他生活服务于一体的第四代人工智能化集贸市场;靖江市西来镇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由当地乡镇政府投资,实施软硬件设施标准化改造,显著提升了市场功能,服务自身及周边乡镇居民“菜篮子”需求,彻底解决市场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提升了集镇风貌。二是优化服务供给。支持乡镇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等进一步丰富业态、提升品质,构建零售、餐饮、休闲于一体的乡镇商贸中心,提供日常消费“好去处”。海陵区九龙镇太阳里邻里中心项目建设便利店、药房、理发店、餐饮、休闲等配套设施于一体的商贸中心,改善了园区企业及周边村民消费环境;兴化市安丰镇板桥商业广场在功能业态、内外饰面、智能化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升级改造,助力形成该镇新的商业中心,有效拉动了当地民众消费,提高了该镇的服务业综合竞争力。三是完善集配网络。通过搭建区域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等举措,增强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姜堰区寄递公共配送中心项目服务整个区内所有乡镇,入驻中通、圆通、韵达、极兔四家企业,通过集中分拨与共同配送,既节约配送成本也提高了配送效率;泰兴市旺发农产品集配中心项目,通过完善冷链设施,设置电商交易中心,拓展了当地农产品销路,有力带动了当地村民就业,促进村民增收。 7.强化资金支持,发挥财政支撑作用 一是分类施策,突出多模式推进。推进产业园区建设。近年来,我市获批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泰兴市以全国第二名的优异成绩通过国家认定;获批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5个,其中泰兴市、姜堰区已通过省级认定。通过系列项目的实施,全面推动了我市农业园区提档升级,形成了产业特色鲜明、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体制机制灵活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体系,促进了产业链簇式集中发展。推进产业强镇建设。围绕完善产业链、打通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支持壮大乡土经济、乡村产业,我市积极申报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共获批建设国家农业产业强镇6个,获得中央财政补助6000万元,带动地方投资1.8亿元,涉及稻米、河蟹、淡水鱼等主导产业。产业强镇的建设,做大做强了高效绿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和休闲农业,加速了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推动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产村融合。在2017-2019年市财政安排2亿元的基础上,从2020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支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改善乡村产业发展环境。目前,创成省级特色田园乡村46个,市级特色田园乡村38个。开展“一村一品”镇村市级认定工作,对达到市级示范标准的镇村,市、县财政按照每个镇村2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二是重点培育,突出多主体参与。实施龙头企业双倍增计划。围绕到2025年,实现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数量、销售收入(交易额)倍增的目标,2021年制定下发了《泰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双倍增计划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从企业晋级、固定资产投资、鼓励开发市场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进行奖补。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480家以上,销售收入(交易额)将达到1800亿元以上。构建家庭农场主养老保险支撑体系。2022年,市级印发《关于推广姜堰区家庭农场主养老保险补助经验做法的通知》,对符合相关条件从事粮油种植的家庭农场,按照“一人一户”的原则,市财政对家庭农场主缴纳的养老保险给予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年,充分调动家庭农场的种粮积极性,吸引更多“新农人”投身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2023年,市区受益农场主预计超过200个。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市财政积极整合各类资金,加快培育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了靖江1860 、兴化农合联、姜堰家庭农场服务联盟等模式。全市已成立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3727 家。三是积极创新,突出多渠道服务。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设立泰兴、靖江两个县级分支机构,推动服务重心下沉。将农业信贷担保纳入“泰信保”体系,实现业务融合、错位经营。同时,优化扶持政策,对农户免收担保费,由财政全额补助。设立农业信贷担保应急转贷资金,初期规模300万元,按0.02%的日费率收取资金占用费。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2022年起,市财政设立了农产品品牌建设专项资金,预算安排350万元,实施市(区)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补助政策,推进“品牌强农、营销富民”工程,培育打造一批知名度、美誉度和消费忠诚度高的农业品牌。计划到2025年,培育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5个以上,年销售额超亿元的产品品牌16个以上。支持农业科技创新。集聚农业科教资源,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深度推进科技和产业对接。先后投入5000万元,支持省农科院泰州农科所、南农大泰州研究院的建设与发展。目前,泰州农科所已建成特色粮经、特色园艺、特色水产和农业科技服务中心等4个特色学科。南农大泰州研究院根据泰州农业产业发展需求,组建了11个专家科技服务团队,建立了8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1.城市扩张挤占农村发展空间 在“三区三线”划定时,我市各地都尽可能多地将城镇开发边界向外延伸,不断扩大城市建设规模。为保证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没有永久基本农田,且预留一定量的一般耕地,导致永久基本农田遍布农村的每一块耕地,甚至村内的空闲地都被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保护,发展类村庄的空间被无限挤占,未来的发展建设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2.乡村产业规划缺位项目用地选址随意 当前农村一二三产业用地选址情况来看,我市各地尚缺乏乡村产业发展规划;项目经营者投资角度来看,只要成本低想选哪里就选哪里,随意性太大,加之部分用地后期投资不足,又导致荒废,且无法有效盘活。农业产业用地土地利用率不高、经济效益难达预期现象普遍存在。既造成资源浪费,又造成管理困难。 3.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链条仍然较短 泰州一产向后延伸不充分,二产连接两头不紧密,三产发育不足,融合度不深,休闲农业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规模难以拓展。农村产业经济经营主体规模偏小,实力不强,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数量(6个)低于全省(99个)平均水平,销售过百亿的仅2家(益海粮油和汇福油脂)。
1.围绕优势特色,打造百亿级产业 建设一批百亿级乡村产业,跨市区统筹布局乡村产业,串点成带、连带成块、集块成群,强化基础设施配套、装备提升,建设好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国家现代种业产业园,拓展和延长产业链,发展精深加工业,推进种养加结合、农文体旅融合,做强实力、做大规模、做出品牌,发展一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挖掘提升乡土特色产业。传承保护一批乡土气息浓郁、市场影响力强的地方乡土特色产业,建设一批“小而精、特而美”的乡土特色产业,做好“小”产业的大文章,让“小”产业发挥大作为。 2.围绕补链强链,加快全产业链建设 落实《泰州市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要求,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链条全、绿色底色足、安全可控制、联农带农紧、发展高质量的农业全产业链。推动农产品加工转型升级,大力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型升级,加大对产地初加工支持力度,推动农产品就地转化增值,引导粮油、果蔬和畜禽水产加工企业推进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工,鼓励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和装备创制,全面提升农产品加工业装备化和智能化水平,大力扶持“中央厨房+冷链配送+物流终端”等新型加工业态发展,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便捷化需求。 3.围绕培育龙头,壮大产业化主体 注重培大育强龙头企业,积极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今年我市推荐2家企业申报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实施农业龙头企业优选监测工作,遴选培育对象,跟踪指导服务,组织上市辅导培训,加大支持力度,组织认定新一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为全市农业龙头企业注入新的血液。注重培育产业化联合体,今年继续培育建设一批产业化联合体,并深入挖掘、加强总结,宣传推介一批发展典型。 4.围绕政策推动,增添产业发展活力 做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用地需求统计。切实抓好用地政策落实,鼓励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联营、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的企业、农房及宅基地,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兴办乡村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项目。切实加强政策宣传、用政策找人。系统梳理国家、省、市有关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的政策措施,主动将政策送到基层乡村、送到产业业主,变人找政策为用政策找人,加强宣传和对接落实,做到精准施策、精准落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5.围绕产业规划,释放农村发展空间 加快编制科学合理的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根据当前我市农业资源禀赋、人口粮食安全等要求,加快编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规划,并做好与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有效衔接,切实保障农村产业用地的稳定发展。将城市发展边界周边可稳定利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约束城市发展无序扩张,保障粮食安全底线,留足农村发展空间,为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提供必要的空间保障。 6.围绕关键要素,强化资源保障 解决用地保障。对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必备配套设施用地(包括看护类管理房用地、临时性农产品晾晒、临时存储、分拣包装等初加工用地),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根据“三产融合”发展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农业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及基础配套,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中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旅融合项目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有效保障产业融合深化用地需要。切实发挥《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工作细则》(苏自然资发〔2021〕258号)文件作用,建立用地协调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在土地规划修改、用地指标保障、用地报批、项目落地及重点项目直供保障等方面的痛难点。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在人才引进方面予以一定的奖补配套,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农业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对在农产品加工企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农业高校毕业生,在人才待遇、子女落户、项目申报和职称晋级等方面,比照高标准执行。在农产品加工企业集聚的区域建设保障性住房,为企业科技人才和职工提供住房保障,对于企业自建职工宿舍给予一定补助。同时,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有的放矢优化课程内容和培训方式,强化师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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